美邦装潢会员体系章程
(版本号:MBHY20161106)
第一章 会员的性质、分类、注册与升级
1.1美邦装潢会员体系,是常州市美邦装潢有限公司单方全额投入,会员仅有权利并无任何义务的单方获益型会员体系。
1.2“美邦装潢会员体系”是常州市美邦装潢有限公司(简称美邦装潢)为家庭装潢客户设立的综合型会员体系,该体系由“美邦装潢VIP会员(至2017年11月01日起不再新增)”、“美邦装潢银卡会员”(至2014年10月01日起不再新增)及“美邦装潢金卡会员”组成。
1.3家装客户在与美邦装潢签订《委托设计协议》时即成为“美邦装潢金卡会员”,享受金卡会员权益。。
1.4所有美邦装潢银卡会员,可随时凭“银卡会员卡”至美邦装潢办理金卡会员升级手续。
1.5本会员体系所指的会员,是以装修地址为依据的签约者本人,一个装修地址仅能有一个会员。
第二章 会员的权益
2.1“美邦装潢VIP会员”权益:
2.1.1尊享“美邦装潢会员活动”特别权益。
2.1.2尊享“会员亲属友情支持服务”特别权益。
2.1.3尊享“再次装修,免费点名施工方”特别权益。(仅限直系亲属①尊享)
2.1.4尊享“会员超级回馈”特别权益。(见《美邦会员超级回馈特别权益说明》)
2.1.5尊享“定期家装巡视、检测及保养服务”特别权益。
2.1.6尊享“再次装修,无条件年度最低折扣优惠”特别权益。
2.2“美邦装潢金卡及银卡会员”权益:
2.2.1尊享“美邦装潢VIP会员”所有特别权益。
2.2.2尊享“终身免费售后服务”(免收上门费、免收勘测费、维修仅收成本费)特别权益。
第三章 会员的义务
无。
第四章 附 则
4.1会员享受权益时,均须出示会员卡,故应妥善保存。
4.1.1银卡会员卡及金卡会员卡一旦遗失,会员可至美邦装潢开具《会员卡遗失证明》,该证明除参加会员活动外与原会员卡具有同等效力。
4.1.2银卡会员卡遗失的会员也可至美邦装潢直接申领金卡会员卡,但须支付金卡会员卡成本费。
4.2会员拥有随时退会权力,美邦装潢拥有随时取消会员资格权力。
4.2.1会员退会无须说明原因,仅需至美邦装潢签署《美邦装潢会员退会申明》,该申明一经签署即行生效。
4.2.2美邦装潢取消会员资格无须说明原因,仅需向会员送达《美邦装潢取消会员资格函》,送达日即为生效日。
4.2.3会员退会或美邦装潢取消会员资格时其会员卡仅为作废,无需收回。
4.3会员资格仅为签约者本人拥有,不得转让。
4.5会员装修之房屋一旦转让,签约者本人之会员资格保留,但装修之房屋不再享受终身免费售后服务及定期家装巡视、检测及保养服务。
4.6本章程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完全归属常州市美邦装潢有限公司,会员体系章程及其它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时,将通过美邦装潢官方网站或其它途径进行公布。
4.7美邦装潢拥有随时终止本会员体系之权力,行使该项权力时无须说明原因也无需向每个会员单独送达《美邦装潢取消会员资格函》,公开宣布后本会员体系即行终止,会员的一切权利、权益及义务全部失效。
4.8本章程自2016年11月06日生效。
① 直系亲属仅指夫妻双方的父母及子女。
美邦装潢会员超级回馈特别权益说明
一、本超级回馈特别权益,仅限持有美邦装潢VIP会员卡、银卡会员卡、金卡会员卡和内部会员卡的会员尊享。
二、本超级回馈特别权益包含“无条件让利1%”及“积分回馈”二项内容。
三、“无条件让利1%”:即会员介绍的客户(以下简称“介绍客户”)在签订《委托设计协议》时起至完工结账时止出示介绍人会员卡,则完工结账时无条件给予“介绍客户”基础装潢应付决算金额1%的优惠让利(可与其它优惠同时享受)。
四、“积分回馈”:即“介绍客户”在签订《委托设计协议》时起至完工结账时止出示介绍人会员卡, 则其完工结账后,介绍人可享受积分回馈。
五、“积分回馈”细则:
1、积分计算方法:按照介绍客户基础装潢实付决算金额的1%进行计算,每一元积一分。
2、积分使用方法:在使用时,每一积分相当于一元钱。
3、积分使用范围:兑换美邦会员专属礼品或与礼品等值的现金。
4、积分查询:会员可登录美邦装潢官网超级回馈页面查询积分或致电美邦装潢查询。
5、积分查询密码修改:会员登录密码遗忘后请签约者携带本人身份证亲临美邦办理密码重置手续。
6、 积分兑换必须出示会员卡及签约者本人或经办人身份证亲临美邦公司办理,会员卡及身份证须扫描存证。
7、 积分可随时使用,在会员资格及会员体系续存期内一直有效,但不可转让。
8、 美邦装潢取消会员资格或会员退会时该会员的积分立即全部失效,美邦装潢终止会员体系时所有会员的的积分立即全部失效。
六、本超级回馈特别权益说明是美邦装潢会员体系的补充性条款,修改权及最终解释权完全归属常州市美邦装潢有限公司。